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越,据统计全国有1.3亿辆汽车,也就是说平均每10个人就拥有一辆汽车,在如此大环境下,交通事故也就不可避免的增多,但有时候交通事故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这时可以免责吗?今天,华侓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不可抗力造成交通事故免责吗
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除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
《道交法》未规定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并非不言自明。
比如高危作业行为人在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活动中取得利益,在作业带来的危险成为现实时,行为人应对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符合“为自己行为之责任”的侵权法核心价值。
即使有不可抗力的介入,并不能改变高危作业给周围环境带来危险的性质,也不能切断其与事故的因果联系。
因此,在机动车遇不可抗力(如突遇大风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也应赔偿
交通事故的免责事由有:
1、受害人故意且造成事故不可避免;
2、机动车一方无过错。
《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第二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中“碰撞”的表述表明,既要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故意,又要因为这种行为的急迫使事故必然发生。
这是因为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在受害人具有故意的情况下,表明损害和受害人的行为之间具有直接的、全部的因果关系。
从过错的角度来看,在受害人故意的情况下,意味着损害结果是受害人所追求的,所以损害完全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
由此可以得出“受害人的故意”的过错从根本上割断了高危作业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联系,不存在承担责任根据的结论。
综上所述,当车辆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交通事故时,也是需要为其负责以及赔偿的。交通事故猛如虎,所以遇事一定要沉着冷静,只有这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华侓网也提供侓师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