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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通常有哪些分类

发布时间:  浏览: 403 次  来源:网络

我国现在每天都要发生许多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车辆增加太快,交通事故有相应的分类。那么交通事故通常有哪些分类,关于交通事故分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分类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交通事端一般有哪些分类

交通事端一般区分为细微事端、一般事端、重大事端和特大事端四类。

(一)细微事端是指一次形成轻伤1至2人,或许产业损失机动车事端缺乏1000元,非机动车事端缺乏200元的事端。

(二)一般事端是指一次形成重伤1到2人,或许轻伤3人以上,或许产业损失缺乏3万元的事端。

(三)重大事端是指一次形成逝世1至2人,或许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许产业损失3万元以上缺乏6万元的事端。

(四)特大事端是指一次形成逝世3人以上,或许重伤11人以上,或许逝世1人,一起重伤8人以上,或许逝世2人,一起重伤5人以上,或许产业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端。

二、交通事端处理工作怎样进行

交通事端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过程:

(一)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依照统辖规模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子后,当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产业,勘查现场,搜集依据。

(三)责任确定。在查清交通事端现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端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端的因果关系、效果巨细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端责任作出确定。

(四)判决处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闯祸责任人予以正告、罚款、吊扣、撤消驾驶证或拘留的处分。

(五)损害补偿调停。对交通事端形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补偿,依照有关规定和补偿标准,依据事端责任区分相应的补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招集两边当事人进行调停。两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端调停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补偿调停书。

(六)向法院起诉。如两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停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调停,并发给调停完结书,由当事两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合上面的介绍,交通事故可以按受伤的人数进行分类,也可以按造成的损失分类。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交通事故分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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