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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门牙赔偿案例

发布时间:  浏览: 409 次  来源:网络

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如果不幸的发生了车祸并将自己的门牙磕坏当事人该怎么赔偿呢?在意外事故中,交通事故占比是最多的,死亡率也已经高达50%,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更是在所难免。如果在交通事故中,不小心将牙齿磕坏,那么交通事故牙齿赔偿标准应该是怎么样的呢?若悠网小编带大家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牙齿保险赔偿

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也即500元一颗左右,但实际治疗中,特别是需要种牙的情况下,500元一颗根本是不可能的,贵的高达上万元一颗,一边是高达上万的治疗费,一边保险公司仅理赔500元一颗,此时作为投保人应该怎么办呢?

建议:从法律角度来讲,合理的治疗费(包括牙齿修复费用)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都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后索赔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从上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将牙齿磕坏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牙齿赔偿首先应该查明事实,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对于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明确造成的损失状况之后,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进行索赔或调解,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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