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人害怕承担更大的责任所以就会选择私了,但是私了有一个比较大的风险,那就是不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会带来什么潜在的危害,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私了之后还会有责任吗。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发生交通事故后已经私了了还有责任吗
生活中,市民遇到较大交通事故,非专业性勘察不足以明确责任时,这种状况下因为没有判断依据,私了”的结果无论是对肇事方还是受害方都有可能不公,不可能实现依法,客观赔偿。对此,律师建议: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不要“私了”。因事故造成的伤残后会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达到伤残的还会产生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私下赔偿时,事故责任方很难全额赔偿,因此不要“私了”。那么,事故中双方均有保险的情况下,当事人是选择私了还是“公了”。律师解释称,在赔偿义务方保险齐全的情况下,保险齐全是指赔偿义务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这是因赔偿义务方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最终赔偿责任或者只承担少量赔偿责任,因此,建议“公了”。
车祸“私了”后能再次报警吗
事实上,生活中很多市民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先选择了“私了”,事后又觉得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又再次向公安机关报警。
针对此类现象,律师称:对于以上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再立案进行处理。同时,公安机关也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尽量收集证据,尽可能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但由于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在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则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推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付同等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此时,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并经调解无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在两次调解无效后,就不再调解了,并会及时告知当事人进行诉讼。
若要“私了”应注意什么
对于交通事故中,选择“私了”的当事人,在“私了”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对此,宋洋说道:“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协商确定交通事故事实即成因,将此写到‘赔偿协议’中,同时选择各个角度拍照留档。并在‘赔偿协议书’中列明一些必备条款,例如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电话、住址、身份证号、车辆信息(包括保险情况);事故发生地的地址、天气、双方车辆路线、以及有无交通违法行为;双方肉眼可见车损(拍照、录像也可);损失赔偿数额以及免责条款。”
如果在交通事故私了之后有伤者的病情发生了恶化可能还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在这个时候再进行案件的调查的话就会对调查产生一定的难度,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不要进行私了,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若悠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