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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哪些事故人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416 次  来源:网络

对于许多车主来说为了安全,都会选择购买交强险,以便于在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是交强险也是有理赔条件的,那么交强险对哪些事故人赔偿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强险对哪些事故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其法律性质是责任保险,归属于财产保险一类。今天在本文中,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简要介绍一下交强险所规定的、需要给予赔偿的受害人的范围。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由此可见交强险负责赔偿的受害者范围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排除了以下两类人员(即对于下列人员,交强险保险免赔拒赔):

(一)交通事故中本车车上的人员。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两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各车的车上人员均有损伤,则各车的受害者只能请求对方车辆的交强险进行赔偿,而不能请求己方的交强险赔偿,因为各车车上的受害者对于己方车辆,不属于第三者。

(二)被保险人。

1、需要确定交强险被保险人的范围是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其中,投保人是签订交强险合同并支付保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2、需要明确的是,己车的交强险对己车的被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其他车辆致使己车被保险人交通事故损害的,其他车辆的交强险需对己车的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无论是在己车的车内受到己车所造成的损害,还是在己车的车外受到己车所造成的损害(例如被保险人站在车外问路时被己车碰撞致伤,被保险人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时自己在车外被己车碰撞致伤等),己车的交强险对己车被保险人的损失均不负责赔偿。

二、交强险能解决哪些问题

举例:车撞了树,只给车上了交强险。假定树不赔,那么,车的损失是否可以走理赔?答案:不赔,因交强险只理赔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那么在这个例子里,受害方是树,不赔树的话,车辆损失就得不到任何保险补偿。

再看个案例:一个捷达在后,奔驰在前,突然前面有交通事故,奔驰急刹车,捷达没刹住,追尾了,把奔驰的保险杠给撞坏了。这倒霉催的,不过还好有车险。奔驰给4S店打电话问修车费,双方协商解决理赔问题。4S店回复奔驰,配件4万,要空运过来,国内没有这型号的配件。捷达车主心想4万不贵呀,光交强险就12万。结果傻眼了:交强险规定:事故中产生的财产损失,最多赔付2千。也就是说,因为他只上了交强险,没有上商业三者险,3.8万要等着捷达支付。

交强险的理赔最高限额是12.2万。大家听了还挺高兴,还算不少啊,一般的车辆损失也就够了。不要高兴太早了,交强险还有个分项赔偿原则:

撞人致死:11万

撞人受伤:1万

交通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2千。

这是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的赔偿。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医疗费1千,财产100.交强险累积赔付。

三、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综上所述,交强险的理赔对象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保险公司这么做也不是没有道理,其实要想真正事故发生,车主自己就应该注意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是最好的情况。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若悠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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