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吉林省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25 次  来源:网络

一些员工是在上班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符合工伤申请理赔的条件,很多员工都想要去申请工伤,希望能够满足自己的赔偿要求,避免自己损失得不到赔偿,那么,吉林省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

吉林省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1.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该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2.请先申请工伤认定并评定伤残等级。然后可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侵权人。

3.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的可要求: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因伤残造成的收入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律师代理费等。

(医疗费因以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中无法提供相关票据所以不在重复主张医疗费)

具体应按伤残等级计算。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交通事故发生后就申请工伤还是其他赔偿时有有若悠网律师帮助,可以解决许多麻烦。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