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仅包括道路中的事故,也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交通事故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人员伤亡的问题,这些问题应当及时的解决,以免为日后产生一定的麻烦。接下来,就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行政处罚的标准
交通事故处罚包括2个方面: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对其违章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的给予处罚。
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同时处吊销驾驶证。
1、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二)、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2、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三)、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2、造成轻微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四)、肇事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逃逸。
2、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3、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4、嫁祸于人。
5、其他恶劣行为。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天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的标准
交通事故刑事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驾驶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13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况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特别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规定,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对于被迫究弄事责任的肇事车驾驶员,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此上,构成交通肇事罪,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肇事者,还应根据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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