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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交强险中如何处理伤残费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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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交强险中伤残费纠纷问题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法律咨询:

机动车与行人相撞,机动车主要责任,行人次要责任。伤者医药费就5万元。双方经交通部门调节赔付行人6万元一次性结清。【调解书这样写;机动车赔付伤者‘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伤残费等共计6万元】交通部门提醒,伤者同意做个伤残鉴定,如果定级可减轻机动车的负担。【都是借钱赔付的】结过定了个10级伤残。机动车向保险公司索要伤残赔偿能成功吗?需要哪些东西。

律师解答:

如果让伤者起诉到法院的话,交通强制险会在十二万多的范围内足额支付你上述费用的。但是你没有经过保险公司的同意进行调解,保险公司拒赔的话你只能告保险公司。但赢面不大,因为在本案中,在伤者没有获得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就损害的后果的确定没有法律上的说服力。

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理赔《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

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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