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一方是属于全责,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在法庭宣判的时候对方并没有来到法庭现场,只是派了律师前来,这样会给判刑带来影响吗?受害的一方会担心,那么对方全责不出庭怎么办?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若对方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作为被告的你需要出庭应诉。但是你若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没有到庭,或者已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等待答复等情形,法院会决定延期审理。
若是被传唤后还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当然如果自愿承担法律判决的不利后果,也可以不去应诉。
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但必须双方都同意调解,交警才会调解。所以不一定要到法院审判。
缺席判决相关知识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法律适用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