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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交管部门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为提升行政效率,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哪些情况会导致责任认定书延期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情况会导致责任认定书延期
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延期的现象原因通常有如下几种:一是事故重大复杂,需要反复做检验、鉴定、询问、调查等;
二是事故认定办案交警已经作出,但秘而不宣,其目的是责任认定一旦宣布,将不利于机动车一方对受害人垫赔,推迟事故认定的宣布有利于稳定受害人家属情绪,缓解社会矛盾;
三是有些交警怕一宣布案子就飞了,因为按新交法调解必须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交警调解不是事故赔偿的必经程序,某些办案人员依旧法习惯先主持赔偿调解后认定责任;四是有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力不足,压案现象严重,忙不过来;五是有些案件办案交警争议较大,向上级事故处理部门或法制部门请示备案需要一个过程。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事故认定迟迟不出但送达到当事人时认定日期确是在法定的时限内,这说明交警有时要么迟延宣布,要么倒签日期。
温馨提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但不容忽视的是,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自我取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若有其他问题,欢迎到若悠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