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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奥迪十余分钟就自燃,汽车自燃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484 次  来源:网络

魏某借用了朋友公司的奥迪Q5,没想到仅开了十余分钟后就发生自燃还殃及到旁车,像这样的汽车在行驶的过程中突发自燃状况,导致车辆报废,保险公司该给予赔偿吗?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在签订合同时对该条款作出引起原告注意的提示和明确的说明,故本案免责条款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不能以该格式条款作为免除自己责任的依据。

可以说自燃是一种特定情形下的火灾事故,二者是特别与一般的关系。究竟以何种险别获得理赔,取决于火灾发生的原因认定,不能全然认为只要发生火灾就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取理赔。因此对机动车火灾事故进行理赔时,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的认定至关重要,往往成为车损险和自燃险选择适用的前提条件。

【事件经过】

开车十几分钟,赔偿三十余万元,家住泗洪的魏某怎么也想不到从接过钥匙到回家上楼这短短的十分钟竟会让自己损失如此惨重,被起诉至法院的他真是有苦说不出。

事情还要从今年3月份的一天说起。当天魏某因为有事便向好友借用了其所开公司的奥迪Q5使用。接过车钥匙后,魏某连番感谢并表示会尽快归还,接着便开开心心地开车回家了。将车停放好后,魏某随即上楼回家了。可没成想,就是这十几分钟的时间,车竟然自燃了。这熊熊大火不仅将奥迪Q5烧得是面目全非,也殃及了停在旁边的陈某的车。

将火扑灭后,经泗洪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鉴定,车起火的原因排除人为,是由于奥迪车发动机的问题造成的。原因查清了,这随之而来的就是赔偿问题。由于奥迪车没有买自燃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该车又因为购买时间超过两年,厂家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已然发生,就必须要有人承担这赔偿责任。魏某在与好朋友协商后,表示愿意就奥迪车损赔偿三十余万。但是就陈某车损的问题,三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而陈某将魏某及奥迪车的车主一并起诉至法院。

承办人在向被告魏某送达应诉材料时,魏某表示自己是相当得郁闷和委屈,就只是开了十来分钟的车,怎么就发生自燃的事情呢?承办人一边安慰着魏某,一边向其释明相关法律问题,魏某表示理解,说是回去后再三方进行下协调,争取和平解决此事。没过多久,原告便来撤诉,表示已经协调处理完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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