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我开车与一辆奥迪车追尾,把其车尾部分撞坏,现在对方向我索要修车费用,并扣着我的车。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常律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你可以请求交管部门对对方非法扣留你车辆的行为予以处罚;至于损害赔偿纠纷,可以请交管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吴先生:我在一家工厂上班,老板包吃住,我本人从不拿宿舍房门钥匙。几天前,我的手机、存折等物品在房内被盗。请问老板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常律师:《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针对您的情况,工厂老板对于宿舍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对职工的私人物品有保护和照管的义务,并且宿舍处于工厂完全控制之下,所以工厂存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徐女士:我家隔壁有个水泥厂,噪音非常大,还产生大量粉尘,给我们全家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据我们了解这家水泥厂还是非法生产,请问我该怎么办?
常律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影响相邻方的休息是基本要求。另外《物权法》的第七章对相邻关系也有更详细的规定。你可以据此要求水泥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赔偿损失。如果该水泥厂系非法生产你还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佟先生:我委托一家公司加工服装,原料布由我提供。最近,该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老板跑掉了,债权人将我的原料布拉去抵债,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常律师:该债权人这样做是非法的。你提供布料,委托对方公司加工,该批原料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你还是拥有该批原料布的所有权的。因此,该公司的债权人无权拉走你的货物抵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他可能涉及侵占罪。你可以要求他返还,如果他拒不返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