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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其他调查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其他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