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后医疗机构申请垫付救助基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  浏览: 501 次  来源:网络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当地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垫付申请。

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格;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等;材料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须经石狮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市农机站)通知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垫付通知书复印件。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