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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431 次  来源:网络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旦有人受伤或是财物损失的,就涉及到了赔偿问题。有时因为赔偿而没有协商成功的,就需要诉讼解决。那么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可按照财产案件比例收费。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五、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六、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七、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造成财产的损失。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就需要诉讼解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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