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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简易程序期限时间

发布时间:  浏览: 495 次  来源:网络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只具有财产损失事故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那么,交通事故简易程序期限时间是怎样的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期限时间

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

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步骤是怎样的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调解的。

(六)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书》,由各大队事故中队发放,《事故认定书》的存档联及处罚决定书由事故中队立卷保管。

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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