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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调解是必经环节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22 次  来源:网络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汽车,所以交通事故也无可避免的增多,如果是比较轻微的类型并且交通事故双方都想通过调解完事的话,那么双方就可以协商调解解决,那么是不是对于每一次交通事故进行交通调解都是必须的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道路交通调解是必经环节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是损害赔偿的必经阶段,只有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所以,调解并不是必经环节,有些案件是不能调解的。

我们都知道实际上所有调解的目的都在于为本方谋取利益,所以往往需要根据调解的具体情况进行情况分析之后决定是否让步或者保持不变。如果在这方面没有太多的相关知识或者谈判技巧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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