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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认全责被撞方就必须签和解协议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58 次  来源:网络

在交通事故后肇事方也将全部责任认下来了,认错态度也算比较好,他一直希望能够与受害方和解,避免双方最终对簿公堂,面对肇事方提出的和解协议被撞方会比较犹豫,那么,肇事认全责被撞方就必须签和解协议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

肇事认全责被撞方就必须签和解协议吗?不是必须。

交通事故被人撞了对方全责则你没有责任,只需要按处理程序进行,等候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一、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五、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肇事认全责被撞方就必须签和解协议吗?在交通事故中被撞了当事人是可以与肇事方和解,但可以在和解之前提出自己的主张,对方不同意可以拒绝和解。肇事认全责被撞方不想要和解又要维权,可以咨询若悠网得到具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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