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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车主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426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非常多的,而发生交通事故时很容易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新交通法车主连带责任?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新交通法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责任的规定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新交通法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实践中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自己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车主作不雇主的责任等。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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