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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车主怎样顺利理赔

发布时间:  浏览: 437 次  来源:网络

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想发生的,但是生活中往往不能如意,这样的事情还是会经常的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但是在交通事故中有着全责、无责或者双方都有责任的划分,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无责车主怎样顺利理赔。

一、无责车主怎样顺利通过理赔

车损险所谓的无责免赔的规定,引起业内外质疑。有律师指责其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给消费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消费者在事故中选择主动多承担责任,同时多承担了法律风险。有言辞激烈者甚至将车损险中的无责不赔指责为与鼓励机动车驾驶人遵守的社会正面导向背离,有违保险立法尊重社会公德与诚实信用之原则。

交通事故中无责车主有三种途径获得赔偿:

1、无责车主可以向全责方索赔;

2、根据保险法规定,无责方可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3、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得赔偿的同时将追偿权转让给自己的保险公司,也就是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赔

1、车主首先需明白可进行快速理赔的几个条件,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发生事故后车辆仍然能够正常行驶,且没有严重损害、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

当然,仅满足了这些条件还不够,要想走快速理赔程序,还需要车子未碰撞到水、电、通讯、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且双方车辆手续齐全。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应立即将车停下,如有条件最好树立警示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标划车辆轮胎位置,然后将车辆开至快速理赔点进行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第一时间记录下对方车牌,以免途中责任方开溜。

2、根据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的相关规定,事故双方可以简易的自行划分责任方,比如说,如果事故一方存在追尾、逆行、倒车、溜车、违反规定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等行为,而另一方无过失,则事故方应该对此交通事故负全责。

相反,如果双方共同存在过错的,则双方都应承担等同事故。

如果仅是轻微事故,且赔偿金额在2万元以下,双方车主对责任方的界定未能达成统一,在发生事故后,可用粉笔等做标记,然后把车挪开,以免阻塞交通。

在移离事故现场后,双方可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再界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如果是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时,可在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与地面上标划t型线(多轮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辆)。

3、界定好了责任方后,不少车主因不了解理赔流程而被迫往返于理赔中心的路上。如果双方都签订了《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责任方可到理赔中心进行索赔,如果双方未签订协议,而是以文字方式记载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且有同签名,可凭相关证据,需在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索赔。

此时,需出示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卡或交强险贴)等资料到前台进行受理登记,然后相应保险公司会进行定损(金额在2000元以下),如果事故单方损失超过2000元,则需由驻点交警确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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