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己的衣食住行都会有很高的要求,社会为了满足人们的要求就由此产生了很多服务。比如说,代驾,代驾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了,比如我们喝酒之后驾驶车辆,我们酒需要代驾了。那么私人代驾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目前,酒后代驾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代驾公司提供代驾业务;二是酒店提供代驾业务;三是私人应邀代驾。如果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会因此产生多种法律关系,涉及到消费者、肇事方、代驾方以及代驾司机等多方主体。这里,对于责任在于对方车辆的情况不予涉及,仅就责任在于代驾人的情况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分别情形加以分析。
1.代驾公司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代驾公司为顾客提供代驾服务,派人代驾,不管与顾客是否签有书面合同,委托合同关系都已形成,所以应保证顾客行车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赔偿事宜,事故车投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如果事故是由代驾公司的过错造成的,保险公司可向其追偿。如果事故车没投保,因代驾司机是职务行为,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代驾公司与顾客签有合同,约定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后由谁来承担责任,但这个约定不能对抗事故中受害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受伤,这个约定对第三人是无效的,肇事车辆的车主应先对第三人进行赔偿,然后再根据约定向代驾公司追偿。
2.酒店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酒店为客人提供酒后代驾服务,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应当认定为餐饮消费服务的延伸服务,是消费行为的延续,是消费者与酒店之间的消费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鉴于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表明酒店没有尽到自己将消费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违反了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事故车没有保险,应当由酒店承担责任。如果确实因为代驾司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酒店在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代驾司机追偿。
3.私人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私人代驾包括亲朋好友无偿代驾和其他人受雇有偿代驾。如果是有偿代驾,那么代驾人与委托人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出了交通事故如果车辆没有保险,责任应由代驾人承担。如果亲朋好友出于好意无偿替喝酒者开车,双方也形成了委托关系。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如果无偿代驾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无偿代驾人只有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代驾的类型有哪些
1、无偿代驾
通常发生在亲友之间,代驾人和被代驾人之间存在亲情、友情、从属、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不因代驾行为而单独收取费用。无偿代驾是一种帮工关系。
2、有偿代驾
有偿代驾又分为私人有偿代驾、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及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三种。
(1)私人有偿代驾。
私人有偿代驾涉及到两个民事主体,即代驾人和被代驾人,其表现形式既有代驾人和被代驾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也有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
(2)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
这类代驾涉及三个民事主体:代驾人、被代驾人以及提供代驾服务的代驾公司。代驾服务是由代驾公司向被代驾人提供的,代驾人与被代驾人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而是代驾人与代驾公司、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两两直接发生法律关系。
(3)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附带提供的代驾。
自公安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始后,一些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的酒水销售量因此直线下降,很多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纷纷推出“免费酒后代驾服务”,以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机动车交通事故替代责任的特点
(一)承担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相分离。它的前提是承担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并非一人,机动车保有人的本来意图并无致害他人的内容,也没有致害他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是机动车驾驶人。正因为这种责任人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相分离的情形,才产生了赔偿责任转由机动车保有人替代承担的客观基础。
(二)机动车保有人为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是以它们之间具有特定关系为前提的。机动车保有人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的关系,直接表现为隶属关系或雇佣关系。因此,机动车保有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只具有特定的间接联系。这种因机动车保有人任用、管理不当的行为引起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中的致害行为,就是机动车保有人承担替代责任的法律基础。
(三)机动车保有人是赔偿责任主体,直接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即赔偿权利人的请求权指向,是未直接致害但与致害的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具有特定的间接联系的机动车保有人。受害人不是向机动车驾驶人请求赔偿,而是向机动车保有人请求赔偿。
饮酒不能驾驶车辆,这是交通法规的重点,所以我们应该严格遵守。因为酒后驾驶容易出交通,但是代驾也不是完全安全的因为代驾也是人为的驾驶车辆,避免不了交通事故,这个可以理解。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若悠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