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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责任险该由谁来赔

发布时间:  浏览: 234 次  来源:网络

近两年我国兴起了共享经济,共享自行车、共享汽车在很多地方出现,与共同经济一同发展的是代驾服务,代驾是指由代驾者代车主将车开到某一地方,代驾时可能会购买代驾险,那么代驾责任险该由谁来赔?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什么是代驾责任险

由代驾公司投保,代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依旧走自己车辆的保险报案程序,代驾司机则拨打代驾保险公司电话另外进行报案。事后车主提供车险理赔材料、车险承保公司出具的赔付计算书、110报案手续,就可以通过代驾保险获得走自己车辆保险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如车辆来年保费保险增加、保险免赔额等。

二、代驾责任险怎么理赔

不同的代驾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但这些标准大同小异,小编总结有共同之处的理赔方法,具体的情况需要查阅具体的代驾公司的文件。

1、判断事故责任

若代驾司机有责,则以保险理赔流程处理;若对方全责,由对方负责理赔,我方司机无需报案,请报警122定责处理,以122定责为准。

2、理赔金额不足3000元时

发生小擦碰事故,尽量与车主协商理赔金额,3000元以下都可以商量,为安抚车主可折中协商金额,并建议拨打122交警现场定责;切勿发生事故不做协商立即报案。

若车主执意要报案,勘察员到现场后发现是3000元以下可以解决,请司机拍照取证,自行垫付金额,仍走3000元以下核销流程;司机自行垫付和拍照收集资料后去公司核销。

注意:司机核赔需提供证明材料

(1)拍照取证—按要求完整收集照片;

(2)收条签字—车主、物损主人、第三者人伤受伤人签字

如提供不完整或者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影响核赔,由司机自行负责。

3、车主要报案时

若司机与车主协商无果,无法在3000元以下现场协商理赔的,才可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及时报警协助定责,报案时必须说明是代驾司机,需要协助察验定损。

注意:保险员出险之后若核赔金额还是为3000元以下的,也请司机先垫付,按3000元以下事故流程走,把事故照片收集完整,收条签字证明收集,然后提交给当地驾管处理核赔事宜。

4、理赔金额在3000元以上时

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及报警,现场定损后若车辆还能行驶请将客户送至目的地,事后跟进案件情况及时、积极地与工作人员沟通。注意:此项为协商金额在3000元以上时适用,司机要自己记住保险勘察员的联系方式,及时配合沟通保险进程.

5、提交收款证明

是由我司法务人员认可的收款证明,司机垫付时必须按此收款证明才可报销。

三、代驾过程中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

如果代驾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首先确认事故双方的责任。在代驾者负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车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保险公司可向有过错的代驾人追偿);如没有保险,则由代驾者承担责任。事故若致使他人人身受到伤害,没有投保或存在保险差额的,代驾者和车主应首先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再根据双方内部约定确定各自的责任。代驾者是受单位指派代驾,属职务行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是驾驶员本人,而应该是所在的公司。

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一些尝试,出台相关处理意见。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为机动车使用人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七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在相应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对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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