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对方车主不去保险公司签字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465 次  来源:网络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于车辆是有购买保险,所以车主不需要担心后续的医药费、车辆损失维修费等等问题。但由于车主没有及时的去保险公司签字理赔款一直没有下发,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对方车主不去保险公司签字怎么办?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对方车主不去保险公司签字怎么办

发生事故你是全责,但对方不签字,遇到这样的,你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有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需要双方签字,正式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双方签字的,交警要求签字的也是责任认定书送达收到的签字,也就是说签字与否都生效的。

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找保险公司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对方还是不配合的,你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提供相关手续配合你找你的保险公司报销。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将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

境外临时来华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请求。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记录在案,不得强行检验、鉴定。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本人不接受调查的,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通过外交途径转交给其所在机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事故经过、损害后果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有关情况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

涉外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采用单方调解方式进行。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当事人协议交通事故赔偿款项。

撞车后肇事者要能够承担其主要责任,积极的跟受害者协调好赔偿的数字,以方便案件能更快的结案。遇到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对方车主不去保险公司签字情况,请您来若悠网询问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