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418 次 来源:网络
网友提问:
认定书复议期限咨询
1,郭星龙(化名)不是事故发生时的真正驾驶员,他当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驾驶员是另外一人,此人当时事故发生时与我和廖茂田同往良田医院,而郭星龙却在交警面前做假证。这一点有证人证实,但证人不愿到交警队作证,他害怕货车车主报复,我也向交警队说明此事。
2,货车当时严重超载,而且在与摩托车相撞时没有采取任何的刹车措施。导致我与廖茂田被甩出摩托车几米远。至我左手左脚受伤,廖茂田重伤昏迷。
3,我驾驶的摩托车已转过弯进入自己南向宜章方向的正常行驶路线,而大货车是在超越自己行驶的正常路线,在南向宜章方向的车道上挂到我摩托车的尾部车架。导致我和廖茂田被甩出摩托车和摩托车倒地的交通事故。
6,我认为大货车在撞倒我摩托车的时,没有把车停下来,而是将车开到离事故现场30多米远的地方停下来,是不是有违安全法的第九十二条的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解答:
事故认定的复核决定应当在30日内作出。
相关法律知识:
法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期限是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