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买了“全险”也未能获“全包”
眼下,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为爱车购买了“全险”。然而,购买了“全险”并不代表可以高枕无忧了,如果是由于疏忽大意而造成车辆人为损坏,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日前,蓬莱市消费者协会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投诉。
市民张先生家住蓬莱,从事建筑行业,每天都开车接送部分工人往返施工地点和家里。9月7日早晨,张先生把工人送到施工地点后,在回家途中,由于工地上石头、建材等堆放杂乱,倒车时车底盘碰到了一块石头。当时张先生也没在意,开车直接赶往蓬莱。
当汽车行驶到距蓬莱城区还有15公里处时,汽车忽然熄火,张先生怎么发动都没反应。于是,张先生马上联系了汽车维修人员,维修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汽车底盘有碰撞的痕迹,并且机油滤芯被碰碎,便为其更换了机油滤芯和机油。
然后,张先生又拨打了为汽车投保的某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详细察看了现场并拍摄了照片,之后将汽车拖到修理厂进行检查,发现气缸内壁和轴瓦都有严重的损坏。
9月9日,汽修厂通知张先生车已修好,共花费1465元。当张先生拿着相关的费用单据找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要求理赔时却被告知,只保机油滤芯和机油,其它修车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张先生犯了迷糊:车辆是前些日子才刚进行了保养并且只行驶了7500公里的新车,买保险时明明告诉的是“全保”为什么不全赔于是张先生将保险公司投诉到了蓬莱市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张先生购买保险的保单上有明确的规定,“人为损坏和碰撞不在保险范围内,不予进行保险”。按照这一约定,汽车在碰到石头后,张先生应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漏油后,马上通知保险公司,而张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购买了“全保”,而没有在意,在继续行驶的过程中造成机油滤芯破损,机油漏光,引起气缸内壁和轴瓦的严重损坏,属于人为损坏。
购买车辆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消除误区。所谓“全保”是指购买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新车车身划痕险等几个险种,统称“全保”。“全保”并不是大家所理解的任何损坏都可保的情况,一般是把主险与附加险几种不同险种进行搭配的组合险。以全车盗抢险为例,零部件如四个车轮被盗等并不在保险的范围。
二是合法理赔。投保的车辆出现事故时车主应立即保护现场,保留相关证据;并通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察看现场和进行备案,并于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