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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是个晴朗的日子,安徽省砀山县葛集镇韩新庄行政村李某在忙完农活后,约了2个同村朋友到村子附近的河边去钓鱼。3人在河边边聊天边钓鱼,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由于鱼儿迟迟不上钩,李某换了一处河水较深的地方继续垂钓,果然几分钟后鱼线被紧紧拉住,李某非常兴奋地起杆收线。这时不幸发生了,李某的鱼线高高收起后挂在了附近的高压电线上,只听到李某断断续续的说了句"坏了,忘记高压线了…….",随后便仰天倒地。同伴紧急呼叫120,李某被送到砀山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不幸突然降临到李某家中,李某年仅28岁,上有父母,下有妻子儿女,一家人顿时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李某家中因今年果树收成较差,生活拮据。料理好丧事后,家人偶然想起李某生前曾在新华保险公司买过保险,于是找出保险单,立即向新华保险宿州中支公司报案。宿州中支保险理赔人员当天赶到李某家中,经过仔细查阅保险单,了解到李某在2005年购买了2万元"福如东海"分红险,2006年再次购买了定期寿险7万元,保险单都处于有效状态,可以确认李某触电身亡符合赔付保险金的责任。理赔人员将事故材料收集后详细指导李某家人办理索赔申请,同时耐心解释根据我国法律李某身故保险金的分配方法,李某的父母和妻子非常认可,并同时完成了索赔申请手续。2007年7月5日宿州理赔人员经过紧张的审核处理,完成结案后通过银行转账将90339.2元保险金转到李某家人提供的银行存折。这桩理赔案自李某家人7月3日报案后只用了三天时间就完成了保险金赔付,李某一家人对新华保险的理赔服务深表满意。本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