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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政府为居民送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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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厦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中,为全市市民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首次被纳入范畴。1月20号,随着《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的签订,我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正式启动,这也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率先完成的第一件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从2009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09年12月31日24时,为期整整一年的保险期,“保护”的对象不仅仅是具有厦门市户籍的居民,还包括了具有厦门市暂住证、乃至没有暂住证但在厦门务工、就学、居住满三个月的居民。实际上,在厦居民几乎都被纳入了保险范畴。

(市民政局局长李建福):(将参保面)扩大到非常住人口,应该说是厦门首创。

作为地处东南沿海的城市,厦门一直是台风、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发生概率较大的地区。有了这份保单,今年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受保障的居民在暴风、暴雨、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中发生伤亡,都将获得10万元内的保险赔付额度。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保费为每人1元,由厦门市政府买单,涵盖人口达到243万。

作为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对厦门人和非常住人口一视同仁的做法,尤其令人忍不住喝彩。这件办到老百姓心坎上的实事,实实在在地为厦门市民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市民):挺好的,有安全感,我们不花钱能够得到这种保障挺好的。

(来厦务工人员):这个福利措施出来确实对我们打工族都是很好的一个待遇,发生一些人身意外的事情,我们打工的收入不高,如果政府有这么一个补贴,我们就可以省掉很多医疗费用。

(来厦务工人员):我们老百姓根本就没想到的一个事情,我感到非常开心,特别是当时我们听到包括我们外来务工人员,其实上对我们是很大的益处,有了这些,我们感觉政府确实非常非常地关心我们。

为了保证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市民能够更快地得到保险经济补偿,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还建立了理赔绿色通道、设立重大案件预付赔款、简化理赔手续实行限时赔付等多项服务措施,让这一道厦门市民的安全屏障有了更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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