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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多长时间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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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 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 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 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 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 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 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 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 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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