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在哪个拘役所执行拘役?
醉驾在驾驶员所在地的拘役所执行拘役,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醉驾,目前属于应该判刑的犯罪行为。由于醉驾在认定的时候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可以向公安申请办理,一般会批准。
二、醉驾被拘留案底能申请撤销吗?
1、对于醉驾,目前国内司法实践比较统一,没有法定可以宣告缓刑的情节,都是半年的拘役。即便是被行政拘留,其案底也是不可以撤销、消除的。
2、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4、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必须在掌握确切的证据之后,再行拘留驾驶员,这是醉驾进看守所注意事项中最为重要的一项。若是在没有掌握证据的情形下,即扣留驾驶员,侵害民事主体的自由权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
醉驾的行为,由于极易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时不仅会导致无辜的人很受伤,这对于醉驾者本人,也是一个及其不负的行为,所以对弈醉驾的行为,一旦发生,若是没有呆滞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此时只会被关押在拘役所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