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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382 次  来源:网络

一、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

实际损失都要以票据为准,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没有票据的可以不支付。营养费以医生建议和一般常识为准,很难有确定数额,但是一辈子肯定不支持。误工费也以医生证明的天数乘以实际收入证明。精神损失费,没有死亡的一般不支持。

摩托车出险的理赔要根据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摩托车在出险后,被保险人需要了解这些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此外,车主要尽快将各种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出险车辆修复后,车主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出车祸起诉应该去哪里的法院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摩托车发生车祸也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来进行认定的,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不涉及到重大的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的,可以直接由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并由保险公司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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