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人伤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首先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当然很多时候你联系人家,人家都不理你,这种情况下该咋办呢,当然是找管事的,这个阶段管事的就是公安局的事故大队,受害者可以与事故大队沟通,向事故大队申请开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通知书》,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书后,经核对,会在保险赔付范围内向受害者垫付抢救费用。但是,通常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垫付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元,对于很多受害者来说杯水车薪,现在的医院大家都知道,进去后钱都是纸,到处都是钱。
第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先于执行,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因为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都是在受害者能明确赔偿金额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与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而在受害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的情况下,受害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这个等于是赔偿程序先走了。这个时候你最好把保险公司和肇事者一块告了,不能让肇事者在家享清闲,法院对于咸鱼执行的申请,可以根据受害者的申请,裁定保险公式或者肇事者先给付一定数额的钱财先去治病,不过这个程序走着相对麻烦,大家都知道去法院起诉的程序是比较繁琐的,但是确实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三,对于交通事故案件,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肇事者跑了,没有赔偿方,这个时候没钱治病该咋办呢,这个大家不用担心,每个地方对这一块都有专门的救助资金,这也是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而设立的救助资金,但是这种资金申请的限制比较多,主要是为了哪些因交通事故受伤较重的人。
二、交通肇事的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肇事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认定,特别是该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追究相关民事责任,如果达到了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标准的,则应当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