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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赔钱的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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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肇事逃逸赔钱的责任在谁?

根据道交法的规定,肇事车辆逃逸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逃逸,并不会加重民事赔偿责任,就是说不会多赔钱。赔偿是民事责任。坐了牢,仍然要赔钱。现在没钱赔,将来有钱了还是要赔的。有钱不还,拉入失信人名单。总之,钱还是要赔的,不赔的话法律有法律的办法。一旦被拉入失信人,就不能坐飞机、卧铺。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三、如何加强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打击力度?

1、支队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察办公室,负责指挥、指导和督导全市的专项行动。各办案大队成立行动专案组,开展逃逸事故侦破工作。

2、对各大队上报的未侦破的逃逸案件逐案分析,根据案件性质,属重大的逃逸案件由支队挂牌督办,属一般的逃逸案件由大队挂牌督办。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肇事逃逸者,劝导肇事者投案自首。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是加重处罚情节,不管受害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存在这种情况,都是应该由逃逸方赔钱,其在事故中负全责。对于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要赔偿伤残金,具体数额根据伤残等级及当地职工年收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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