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治伤住院有没有期限?
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时候,受害人住院要多长时间法院是没有规定的,一般依据受害人的伤情而确定。交通事故伤者的住院期限通常以主治医生的诊断建议或法医门诊部出具《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书》的结论为标准。即治好病为止。
只要医院认为有住院的必要就可以住院,医院要求出院就出院即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怎么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怎么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受害人会被安排到医院接受治疗,这个治疗的期限是没有限制的,只要不符合出院条件,就可以一直医治。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应该由事故肇事方承担。医疗诊断书、费用清单、发票等,都是以后主张赔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