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匝道倒车如何处罚?
高速公路不允许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在高速公路匝道倒车的扣12分,罚款200元。由于匝道一般限速为20—40公里,为使车辆变速安全,高速公路临近匝道口的行车道旁都设有一段边道,车辆如要驶离高速公路,应先驶到右侧的行车道,然后变到边道减速,再驶下匝道。驾驶员进入高速公路前,应先看地图或导航熟悉行车路线,上了高速后,要留心路边标识,切忌到了匝道口突然变道。
二、交通违章处罚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三、哪些情况下会被扣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第十七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五)不准右侧超车;
(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综合上面所说的,倒车是可以的,但是要按规定进行倒车,如果在高速路上面倒车不仅会扣驶照分还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并且罚款,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就一定要按照我国的交通法来进行行驶,如果违反自己就不能再考取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