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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伤事故同责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552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人伤事故同责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

根据交通事故当中,事故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客观上造成的后果来判断,由当事人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程度,和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对造成事故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发生事故前后的主观心里及表现。《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

在事故中,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是负同等责任的,则其赔偿可根据下面的步骤: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事故责任,具体情况下如果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来申请行政复议,不同的责任分配其赔偿的内容和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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