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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多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355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多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

1、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2、办案机关经审查准予的,由办案机关向申请人提供鉴定机构名单供申请人选择;

3、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委托经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由办案机关与鉴定机构签订委托鉴定合同书,明确鉴定的部位、要求、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等等。

5、申请人应当接受鉴定机构的身体检验,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应的资料。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

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身体多处伤残的这种状况确实是比较严重的,可是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也早就已经是法律制度就规定好的,然后受害者所在地的居民人均收入问题到官方部门,因为即便到了法院也只能以政府部门的官方数据为准。多处伤残的最终伤残级别等鉴定报告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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