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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183毫升酒精含量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  浏览: 539 次  来源:网络

一、醉驾183毫升酒精含量如何处罚?

醉驾183毫升酒精含量的处罚规定是需要移交给公安机关来进行一个处理,可能会涉嫌到危险驾驶罪被定罪,量刑之后面临这6个月的拘役的刑事处罚的风险,而且如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话,还需要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

按照刑法修订案的规定,交警查处醉驾后,会吊销驾驶证,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醉驾涉嫌危险驾驶,行为人可能面临六个月的拘役。如果其醉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则还要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如何加强对醉驾的处罚管理?

1、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2、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3、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4、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5、要完善查处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要保证民警人身安全,明确民警检查动作和查处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民警受伤害案件。

在现实生活当中,无论是喝酒应酬,还是因为一些喜事想要喝酒,都是可以的,但是喝完酒之后千万不能够驾驶机动车,在这种状况之下,当事人头脑非常的不清醒,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就会导致一些巨大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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