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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轻微伤护理费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  浏览: 433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护理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轻微伤护理费应当按照天数来进行一个计算,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护理的,具体人员的工资乘以护理的时间,交通事故轻微伤陪护费都是按天计算的,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压力不断增加,交通情况越来越复杂,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机动车在交强险的情况下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轻微伤的赔偿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法定规定费用。

二、具体的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处理事故所发费的合理的住宿费用。

在当代社会,如果说因为交通事故而发生了一些比较轻微的伤害的话,虽然不需要到法庭上面来进行定罪量刑,但是仍然需要承担对方的医药费用,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费用,比如说护理的费用,因为护理人员他是需要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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