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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25 次  来源:网络

一、妻子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妻子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规定是直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的损害所造成的一些赔偿的项目来进行一个计算,医疗费的赔偿为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金钱总额。根据我国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费用会根据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的凭证字据并且结合当事人的病历说明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确认。如果赔偿人对上述所说的相关证据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拿出自己的证据上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计算公式为:待赔偿的医疗费=当事人的诊断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当事人在住院期间的餐饮费用,具体应该参照当地的国家政府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相应伙食费用进行赔偿,具体为:当事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政府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住院天数

误工费为当事人在住院期间耽误工作所带来的损失的赔偿。有固定工资的按照其固定工资赔偿,没有固定工资,有能够证明收入的证据的,按照收入的平均金额进行赔偿,没有能够证明自己收入的证据的情况下,按照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具体计算为:有固定工资的:当事人误工费的赔偿总额=误工时间*平均收入;无固定收入但能够证明的:当事人的误工费赔偿总额=务工时间*收入。不能证明的:当事人的误工费赔偿总额=务工时间*相近行业收入

护理费用赔偿为护理当事人本人的误工费。同上,护理人有固定工资的按照其固定工资赔偿,没有固定工资,有能够证明收入的证据的,按照收入的平均金额进行赔偿,没有能够证明自己收入的证据的情况下,按照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具体计算同上,这里不予解答。

二、交通费

当事人及其家属来往的车钱。具体计算为:当事人的交通费=往返费用*次数*人数。

住宿费,指亲属以及护理人员在事故发生之地的住宿费用,按照收据发票1:1赔偿。

营养餐赔偿费用。根据《最高院解释》:当事人伤情严重,需要补充营养餐的情况下,赔偿人应该根据收据酌情赔偿,但是来往亲友探病带来的营养餐不予考虑在内,认定为赠与而不是给予。具体费用为:当事人的营养餐赔偿费用=发票显示的营养餐的金额*对应的百分比(酌情)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夫妻之间的话,他是要有一个共同的照顾的义务的,比如说夫妻当中的一方出了一些交通事故所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那么此时赔偿金是需要支付给其中一方的,并且不能够作为共同的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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