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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商业险赔偿比例是法定的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91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死亡商业险赔偿比例是法定的吗?

交通事故死亡商业险赔偿比例不是法定的,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保险金额确定,一般有30万、50万、100万商业险,有很多种类,包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等,与交强险 有密切关联的应该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选择购买的。

机动车辆一方如果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依法赔偿后,则可以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偿。此赔偿是不分项目的,只要属于保险赔偿责任范围,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保险公司均得赔偿。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商业险的赔偿比例跟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一般都是有关系的,而且不管商业险的赔偿比例到底是多少,就算按照当前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来看,是投保人承担全部的责任,这样就意味着,商业险公司要支付所有的财产损失,但要在商业险的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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