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取出来?
等工作人员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去取车就行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最长半个月可以去提车,如果是重大事故案件需要取证处理调查的最长时间为期2个月。
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从现场调查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之时的日期开始10天之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安全事故肇事逃逸的在抓获肇事者和肇事者的交通安全事故肇事的车辆后10天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议定书。对于需要进行鉴定检查的车辆,在鉴定检查得定结论后的5天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何取车的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答案.而且,已经被扣押的机动车也不是什么时候想取,就能什么时候取出来的,即便是我们把车借给了朋友,是朋友开着车造成交通事故并且逃逸的,但这辆机动车也一样会作为物证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