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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6级伤残交通肇事赔偿金是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454 次  来源:网络

一、深圳市6级伤残交通肇事赔偿金是多少?

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6级伤残可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为人民币6万元。

其他赔偿项目数额也会存在数额大的情形,如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如果是一个60周岁下城镇户口或是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6级伤残受害人,单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即可达到近50万元。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3、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出现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但是逃逸,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造成三人以上死亡,那么要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如果有其他恶劣情节,那么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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