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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免于刑罚或缓刑辩护词如何书写?

发布时间:  浏览: 611 次  来源:网络

一、醉驾免于刑罚或缓刑辩护词如何书写?

刑事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  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之委托,并由XXX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  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  。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

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律师

年  月  日

二、酒驾醉驾处罚

1、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无证驾驶处罚标准: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在发生了酒驾以及醉驾的行为后也是会给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所以说交警部门也是会对酒驾醉驾的当事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同时法律中也是规定了所有的被告人都是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的,被告人在进行辩护时可以选择自行辩护、委托他人辩护等方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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