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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人身交通事故赔偿应该在哪办理

发布时间:  浏览: 455 次  来源:网络

一、异地人身交通事故赔偿应该在哪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适用何地标准取决于受诉法院地在哪。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选择在事故发生地起诉,那么就适用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如果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起诉,则适用被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

如果选择在事故发生地起诉,那么就适用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如果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起诉,则适用被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

同时,对于残疾赔偿金项目的计算,根据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赔偿。故伤者可以择一高标准主张即可。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该解释规定: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因此,若是在异地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当事人选择在什么地方起诉,那么此时确定事故赔偿标准的时候,就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的标准来计算赔偿数额。

二、怎么确定法院所在地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些省份,受诉法院所在地还分为经济特区和非经济特区。

由于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差距很大,因此,不同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差距也很大。当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与受诉法院在同一地区时,其赔偿标准是一致的。当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与受诉法院不在同一地区时,其赔偿标准是不同的。

(一)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选择

赔偿项目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可以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选择对自己赔偿有利的受诉法院。

(二)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的选择

赔偿项目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但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包括被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住所地的确定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决定审判管辖的依据,同时也是诉讼文书的送达地点。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在异地发生了交通事故,若需要计算事故赔偿,那么具体的标准就应当以当事人起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来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发生事故之后当事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于是在选择不同法院起诉的时候,就会对事故赔偿标准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应积极的对自身的实际伤残进行治疗,治疗后应积极的到当地的交通部门鉴定自身的实际伤残。鉴定后,可以按照这类鉴定结果要求相应的赔偿,根据自身实际发生费用和我国的法律规定,赔偿这类案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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