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起诉赔偿一般多少时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开庭时间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传票给当事人只要在135、145条的规定时间内帮你审结。法院就不违反法律程序。
应该是先去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等法院审查可以立案交诉讼受理费,法院将下达传票至原被告方,指定日期开庭审理,开庭前有举证期,可在举证期提交相关证据,也可在开庭时提交。你应起诉主张你的损失和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如果你认为你的车辆因事故维修而造成贬值了,应该请相关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报告,明确因事故造所的贬值是多少(不是市场贬值)。
损失应有相应证明,根据你的情况,你应提交责任认定书、车辆损失鉴定(物价部门的鉴定较好)、费用发票(有损失鉴定的情况下,没有也可;如果是对方保险公司给你确定的,应该有保险公司的损失认定协议)。
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即你主张得到支持的话,诉讼费不用考虑,由对方赔给你(但只是法院的受理费用,不包括律师费等费用)。
另外,你所起诉的对象不知道是否确定,如果肇事者非车主的话,可以把车主一起起诉(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因为有交强险,有些法院支持将保险公司一同列入被告,对你此次事故而言,应由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2000元,超交强险限额(2000元以上的)由对方承担。请根据法院的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被告,如果告保险公司的话,你应该了解对方是哪家保险公司保的,要有具体名称和负责人名称、地址、邮编等,同样,对方车主或肇事人,你也应该知道其姓名、住址、邮编,联系方式等。
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立案之后,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所成交的诉讼材料来对案件进行相关调查,调查完毕之后才会对案件进行一定的审判,等待审判时还需要根据法院的相关日程来进行安排开庭时间,所以一般来说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之内很有可能会被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