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
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安管理部门做好工作:首先应迅速记下车辆的号牌,如果来不及记下车辆号的,应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装载情况、行驶方向、人员等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工安管理部门报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时效
管辖权争议 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 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综上所述,发现肇事逃逸车辆的,应当归迅速记下车辆号牌,肇事逃逸造成轻伤的会对行为人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还会根据情况处相应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驾驶员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