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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死后父母能赔偿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476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致死后父母能赔偿多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

2、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三、死亡赔偿金父母分多少

1、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妻子、儿女、父母均是平等获得。

2、但是对于:小孩才1岁,可以适当分得多一点,为其以后更多的抚养、教育留下必要充足的保障。

3、父母的话:也可以适当调整多一点。

四、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1、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能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3、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妻子、子女、父母应当均等分割,对于未成年子女和年老父母可以适当多分,死亡赔偿金按照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生前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可以称为抚养丧失说或者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是对其近亲属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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