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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责任划分与赔偿关系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41 次  来源:网络

一、车祸死亡责任划分与赔偿关系是什么?

1、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交通安全法》有规定,在交强险完全赔偿后,仍有不足的损失,事故责任划分直接与赔偿分配挂钩。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一方有责任的(即全责):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一般来说,负主责:70%;平等责任:各50%;负次责:30%。

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5、一般来说,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机动车方80%至9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方60%至7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机动车方30%至4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方20%至3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由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承担赔偿,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方60%至7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机动车方30%至40%赔偿责任,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方20%至3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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