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后何时做伤残鉴定?
应该在治疗结束后及时鉴定,所谓的结束治疗一般是指医学上的一般原则所承认的病情效果稳定。在结束治疗后,伤残者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大队申请开出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是向法院起诉后,再申请做伤残鉴定。如果做鉴定的时间不对,法院是不会相信并且会被推翻的。根据规定,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所谓治疗终结指的是临床医学认为病情在临床效果上已稳定。注意,治疗终结并不等于康复。法医实践中一般根据受伤部位和损伤程度来确定鉴定时间,受害人可在受伤后三到六个月做鉴定,具体鉴定时机需要与法医进行沟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三、如何做委托伤残鉴定?
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受伤,这样就会涉及到伤残鉴定,这个环节很关键,关系到以后的赔偿。做伤残鉴定应当掌握好时机,通常在治疗期结束后,骨折伤残要在三个月后做鉴定。提交鉴定申请材料后,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在一个月内出具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