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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流程怎么办理的

发布时间:  浏览: 575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流程怎么办理的

(一)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三)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四)诉讼: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准备,

(五)领取赔款。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注意事项

申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时要注意事项是:

(一)出险报案注意事项:

1、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2、尽早报案。

(二)损失确认注意事项:

在责任认定后调解时要核实自己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后再认可。

(三)申请索赔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办理时 ,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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